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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经济评论-别让有偿包装“变味”

2023年03月16日 10:03 来源于:赚牛网 浏览量:

“是什么让我感到不舒服或罗嗦?——包装箱费用。”这是一位网友在一家以“量大实惠”著称的面馆评论页面上留下的评论,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不在少数。吃完后,很多秉承节约理念的消费者想把剩菜打包带走,却在掏钱打包前“望而却步”:“一个菜才20块钱,只剩下几块肉,我还得花3块钱买个盒饭带走。我干脆不装了。”另一位网友直言。

中华民族历来具有勤俭节约的优良美德,而“打包带走”习惯的普及正是这一传统的产物。其出发点是倡导大众积极践行“CD行动”,引导文明餐桌新风尚。但一些餐饮企业从中嗅到了“商机”,逐渐“变味”,成为一些商家的牟利工具。

经常在外就餐的人很容易发现,不同的餐厅对不同材质、不同规格的包装盒收取1至5元不等的费用,是否收取塑料袋费用也因餐厅而异。有的餐厅甚至以“餐盒耐高温”、“没有低价餐盒”为由,收取一个餐盒8元甚至10元的高额费用。用餐后提出打包要求时,有的餐厅不主动告知收取打包费,或者店内不明码标价,消费者往往在结账后将已有的打包费作为“隐形”支出支付;更有甚者,一些商家吹捧“外卖可以免费打包”来吸引顾客,但消费者在打包时却被告知,免费的只是“商家帮顾客打包”的行为,包装盒还是要付费,让人哭笑不得。

所有这些,等等,让消费者很困惑:“商家本来应该鼓励包装的,现在却像是变相的‘劝导’。这不是默许和放任浪费吗?”毕竟,面对相对高昂的包装费,有少数顾客“即使感觉不舒服也坚持要光盘”,也有人选择留下剩菜,一走了之。

关于餐饮商家提供包装服务,法律早有明文规定。2021年4月生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》,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点菜提示,并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公用勺子和筷子及包装服务。北京、上海、河北等地也出台规定,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打包剩余食品提供便利。但是对于包装是否有强制收费,收取包装费是否有统一的标准,并没有明确的规定。

可见,目前包装费面临的主要困难是收费不透明、标准不统一、监管不到位。对此,建议相关监管部门以有偿包装问题为重点,深入落实监管责任,积极推进专项整治,完善标准规范,有效遏制有偿包装“逐利”趋势,尽快建立价格监管长效机制。

包装往往是订购过多的“补救措施”。因此,餐饮商家应积极履行制止浪费的提示义务,通过张贴“光盘行动”标志,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、理性消费,从源头上杜绝浪费。有条件的商家可以根据消费者的“光盘”给予实物奖励或减免包装费,以示鼓励。同时,相关行业协会要推动包装成本、餐盒规格等事项尽快出台统一标准,加强行业内部对“包装乱象”的自查自纠。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:“国家提倡文明、健康、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,反对浪费。”消费者有责任牢固树立节约粮食的意识,将“光盘行动”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外出就餐时按需点餐,不“占满房间”、“爱面子”,主动打包剩饭剩菜,杜绝“舌尖上的浪费”,构建文明的就餐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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